团队介绍

天津行安律师团队由中青年律师骨干组成,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知名法学院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坚实的理论基础。行安所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努力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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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周传豹律师

手机号码:13512054105

邮箱地址:1746620816@qq.com

执业证号:11201200310981187

执业律所:天津行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3-320

综合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项目全程法律服务方案

一、法律服宗旨

全力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的专业管理,防范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类法律风险,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大的法律支持,成功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各项预定的目标。

二、法律服务目标

1、统过对事务所优质资源的综合调配,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优质、高效、全程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2、遵从“事前预防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服务原则,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避免或减少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疏忽及偏差,对出现的法律疏忽及偏差所带来的法律纠纷采取法律救济措施,减少或甚或避免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3、通过律师专业服务,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的品牌效益,增加建设工程项目品牌附加值,降低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风险及项目建设的机会成本,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盈利能力。

三、服务范围

(一)、建设工程前期法律服务内用

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准备,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审查建设工程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详述之:

1、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等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办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3、协助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开发方案;参与起草和完善联建、参建或合资合作合同文件,选择合适的投资形式和保险方式,进行建设项目转让和产权交易,起草、审核建设工程项目转让、收购合同。

4、协助当事人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代理或参与签订相关合同。

5、协助当事人制定拆迁方案;起草、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处理拆迁纠纷。

(二)、建设工程中的法律服务范围

1、参与编制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提供招标文件的法律咨询。

2、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或审查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设备、材料采购、代建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参与或代理合同谈判,协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4、协助工程施工中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议事规程,协助保存好签证单、会议记录等原始材料档案;

5、为委托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完善项目治理结构,帮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统计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6、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条工程建设各方因工程结算而产生的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代理对争议价款的工程造价审核、鉴定以及诉讼、仲裁工作。

7、围绕工程项目,协助委托人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协助办理工程签证。协调处理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委托人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联系;代理开展工程质量的评定、鉴定及诉讼、仲裁工作。

8、参与文明与安全施工管理,协助建立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9、参与委托人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10、参与、协助工程结算工作,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结算纠纷,完成工程结算。

11、因项目缓建、停建,逾期交工,设计变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索赔等发生纠纷的协调处理。

12、协助委托人建立有效地工程保修体系,以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正常使用。

13、加强工程索赔管理,代理委托人对工程款进行追偿。

14、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纠纷、招投标纠纷、工程款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分包及转包纠纷、造价审计纠纷、相邻纠纷而引发的仲裁及各类诉讼法律服务。

15、参与建设工程中召开的各方的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效及时的提出解决方案。

(三)、建设工程专业资信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背景、立项规划等各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和调查。

(四)建设工程纠纷处理

代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法律纠纷,包括协商、仲裁代理、法院诉讼和执行。

四、工作方式及时间

项目律师定期和不定期联系结合到现场或项目现场常住方式。

五、工作方法

1、简单的法律事务,由承办律师口头解答。

2、对建设工程项目法律事务提供建设性法律意见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对建设工程项目法律事务提出改进性措施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4、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查、评判,并提出修改意见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5、对建设工程项目法律事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律师见证书》或由委托人委托,代理办理法律公证。

6、对建设工程项目法律事务,委托人需要律师起草法律文件的,由承办律师起草法律文件。

7、代理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听证等法律事务。

8、代理或参与建设工程工程项目的商务谈判。

六、工作流程

1、日常类法律事务的工作流程

(1)接收委托人交办的法律事务

所有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文件等事务由项目律师团统一接收并建档编号,分配给承办律师办理。

(2)审查、修改、起草出具法律文件

承办律师在接到待审法律文件或起草、出具法律文件的委托后,认真、细致的进行审查工作,避免文件涉及事项存在法律疏漏和偏差,抑或陷入法律误区或陷阱。简单文件在1个工作日内,重要文件在3个工作日内,特别复杂或重大文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办任务,交项目律师团集体审议通过,完成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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