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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报建有哪些内容

一、建筑工程报建有哪些内容

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文,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实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这里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铺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是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报建是法律规定的建设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报建了就能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是工程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前提。不然,工程就无法取得合法的施工许可,没有施工许可的工程是违法的,根据情况要受到制裁的。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开工、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

二、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3、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当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报建手续。其他建设项目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便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1)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2)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3)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4)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报建情况;

(5)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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